
高校《中国_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中国_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修订实施以来,为我校加强_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承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的高等学校,我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__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四年来,学校党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现将我校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质量评估
(一)适应性评估
《条例》总体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党建工作要求,为高校党建工作提供了系统性、全面性的制度规范。作为高等学校,我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条例》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院系党组织建设、师生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规定,有效适应了高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的特点。特别是在坚持_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三全育人”等方面,《条例》为高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重要指导。通过四年来的实践,《条例》有效解决了高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功能不够强化、师生党建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推动了高校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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